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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4:13:18
撤诉处理是指在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判决宣告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或者因原告的某些行为,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撤诉分为两种情形:
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法院审查认定其行为为撤诉。例如,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有关撤诉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但并不是所有的撤诉申请都会得到准许。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综上所述,撤诉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法律行为,涉及原告主动申请撤诉和法院因原告行为视为撤诉两种情况,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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