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黄山毛峰正式开采!
2025-03-25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5 09:21:00
导语
“谈婚论嫁”本应是喜事,然而现实中,彩礼纠纷却屡见不鲜。
四川雅安,一男子订婚后支付34.99万元彩礼,感情破裂分手后,却陷入彩礼“退与不退”的拉锯战。
最终,法院介入调解,女方返还17.5万元。
这起案例不仅反映出当代婚恋观的现实冲突,更涉及到法律对“彩礼返还”的认定标准。
案情回顾
2023年初,雅安男子李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三岁的初某,两人一见如故。
初某性格温婉,李某踏实肯干,双方家庭都认为这门亲事合适,没过多久,两人便在亲友见证下举办订婚仪式。
按照当地习俗,李某家准备了34.99万元彩礼,外加金饰一套、三金一套、家电若干,共计花费接近40万元。
李某的父母为了凑齐这笔彩礼,不得不向亲戚朋友借款。
订婚后,两人开始频繁接触,原本以为婚礼指日可待,但现实却并不理想。
李某性格内向,不善表达,而初某则希望李某能在工作上更上进,日常小摩擦逐渐升级为频繁争吵,甚至在一次筹备婚礼的讨论中,双方差点当场翻脸。
“订婚才几个月,就感觉不是一路人了。”李某曾在朋友圈这样写道。
这段原本被看好的姻缘,最终在2023年底草草收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恋情也宣告结束。
分手后,李某家开始与初某家协商返还彩礼。“这可不是小数目,我妈都因为这事愁得住院了。”李某在调解现场说。
可初某家态度强硬:“我们已经按照风俗花了不少钱,彩礼都用在实际开销上了,哪还有什么可退的?”
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在2024年2月正式向荥经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初某返还全部彩礼。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多轮沟通。
在调解现场,初某一方表示,彩礼用于购置家具、订婚宴请、置办新衣等,所剩无几。“我们也不是不讲理,但这个数实在退不起全额。”初某的父亲说。
法官耐心向双方讲解法律依据,并指出,根据现行法律,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赠与性质的彩礼可以主张返还,但考虑到双方在订婚后确实有一定共同生活准备,返还数额可酌情减少。
经过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初某于2025年3月30日前返还17.5万元彩礼,款项已于法院见证下完成支付。
网友看法
法律解读
一、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
❝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案中,李某和初某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李某家庭为支付彩礼举债,符合返还条件。
二、彩礼返还是否必须全额?
不是。法院在处理彩礼纠纷时,通常会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
若确有订婚仪式、实际花费、共同生活准备等,法院一般会酌情减少返还数额,体现“既尊重风俗,也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调解是否具法律效力?
是的。法院主持下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呼吁
“彩礼”是传统习俗,更是现代婚姻的一道难题,不能成为情感破裂后的负担。
男女双方在订婚前应有充分沟通,明确彩礼性质与用途,避免“感情未成,债务先来”。
家庭在婚事中切勿盲目攀比、超出能力范围给付高额彩礼。
法律不是情感的裁判官,但必须为公平正义划定底线。
愿每一段婚姻都始于尊重而非交易,愿法律守护每一份真诚的付出。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案件细节已做脱敏处理)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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