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供暖要求达到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31 22:49:21    

青岛市供暖要求如下:

居民住宅室温:

不得低于18℃。

厨房内温度:

不得低于10℃。

特殊情况:

如果连续三天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5℃,或者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等特殊情况,供热单位应当提前供暖或者延长供暖时间。

建议:

居民在冬季应关注室内温度,确保其不低于18℃,以保证舒适的居住环境。

如果家中供暖温度不达标,建议及时联系所属的供暖单位进行投诉和检修。

相关文章:

我国南北方一同“蒸桑拿” 未来三天华南等地有新一轮强降雨08-16

安居街道运河怡居佳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08-12

已证实!24岁女外卖员遗体被找到07-25

民生网事丨安阳:解锁基层治理的“幸福密码”07-22

青岛事业单位新添104名二三级岗领军拔尖人才07-14

荣炳园区举办“书香润心 健康同行”全民阅读主题活动07-09

百子湾“最年长”住宅楼完成改造焕新亮相07-08

历城区用党建“红色引擎”激活发展新动能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