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供暖要求达到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31 22:49:21    

青岛市供暖要求如下:

居民住宅室温:

不得低于18℃。

厨房内温度:

不得低于10℃。

特殊情况:

如果连续三天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5℃,或者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等特殊情况,供热单位应当提前供暖或者延长供暖时间。

建议:

居民在冬季应关注室内温度,确保其不低于18℃,以保证舒适的居住环境。

如果家中供暖温度不达标,建议及时联系所属的供暖单位进行投诉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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