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613万余元!南方电网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一审获刑七年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0 17:52:00    

2025年6月1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受贿案,对被告人龙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龙飞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龙飞利用担任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13万余元。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龙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央视新闻

相关文章:

受贿613万余元!南方电网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一审获刑七年06-10

中办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06-07

烟台市延长森林防火期至6月15日05-31

中央巡视组进驻期间,李洪亮任上被查05-29

枉法裁判,收受巨额财物,法院院长被查05-25

烟台积极探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05-24

四川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叶寒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05-22

今起到年底,青年路这条路段全封闭施工!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