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寿光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候选人事迹公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1 10:53:00    

刘鑫源,男,2014年10月出生,家庭住址寿光市洛城街道紫桂园小区,寿光市现代明德学校四年级学生。

2025年2月15日17时左右,刘鑫源和妹妹在紫桂园小区骑自行车玩耍时,突然发现小区一处绿化带着火。见此情形,刘鑫源迅速跑到附近楼道,取来灭火器进行灭火,小区物业人员赶到后,从其手中接过灭火器,将明火扑灭。刘鑫源的做法,有效避免了火势扩散蔓延,为降低火灾损失、保障小区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28日,寿光市消防救援大队为刘鑫源颁发了“优秀消防志愿者”荣誉证书。

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和《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扬奖励和救助标准(试行)》等规定,寿光市委政法委拟表扬刘鑫源同学为“寿光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公示从见报之日起一周时间。如有意见,可在截止日期前向寿光市委政法委反映。

通讯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1号楼316室

邮编:262700

联系电话:5112036

邮箱:zfwzz@wf.shandong.cn


寿光市委政法委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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